各有关用人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6]27号)、《高青县部分骨干企业规范用工补贴的方法》等文件精神,省人社、省财政第二个关于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的要求,现将2017年底各项资金初审结果进行公示。 初审结果公示期三天,2017年12月21日-12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6981869、6961359。 附表:各项补贴汇总
???????????????????????????????高青县劳动就业办公室 ????????????????????????????????2017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