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青县政府门户网欢迎您!
简体版 | 繁体版
 今天是:
站内搜索
 bt365体育娱乐
>综合信息频道 >科普知识
>文章

县政务中心司法局窗口:协议先行 养老无忧

2017-12-20 14:12:28 访问次数: 编辑: 县司法局

    【案情简介】

    近日,年近六旬的李阿姨来到我处咨询订立遗嘱的事宜,公证员接待了她,经询问得知,李阿姨与其老伴张某的唯一儿子于多年前因病去世了,儿子去世后老两口一直由李阿姨姐姐的闺女王某照顾,李阿姨与其老伴觉得过意不去,于是,老两口商量着将他们的房子留给外甥闺女王某,这样也能让王某更好地照料他们的生活、医疗,料理死后殡葬事宜。公证员了解李阿姨的真实意愿后,认为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更符合老人的意思。

    【法律解析】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它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目的在于使那些没有法定赡养人的孤寡老人,以及无独立生活能力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赠人和扶养人双方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而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在于:(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凡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准则的遗赠扶养协议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必须遵守,切实履行。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而遗嘱是立遗嘱人的单方法律行为,立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遗嘱的内容,或者撤销原遗嘱,另立新遗嘱。(2)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它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而遗嘱是财产所有人生前以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遗留给受益人,它不以受益人为其尽扶养义务为条件。(3)遗赠扶养协议从协议成立之日起开始发生法律效力,而遗嘱是从立遗嘱人死亡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具体到本案,考虑到李阿姨与其老伴张某不仅需要没有法定赡养义务的王某照顾,而且想要将其房产赠与给王某的真实意思,公证员认为遗赠抚养协议公证比遗嘱更适合他们,更能为他们的养老提供保障,公证员将两者的含义及区别向他们讲清楚后,建议他们做遗赠扶养协议公证。

    养老问题已经成为现今社会的一个热点话题,像李阿姨与其老伴这种情况的老年人不在少数,为了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公证机构可以为他们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通讯员:陈晓凤)


分享:

我要评论 打印窗口】 【关闭窗口
推荐信息
“媒体在行动?走进高青”调研宣传座谈会召开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韩国祥来我县调研政法综治维稳工作
市关于“落实不力”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2017国井集团百亿产业发展高峰论坛举行
副县长邵珠泉主持召开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专题报道 | 图片新闻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中共高青县委 高青县人民政府主办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鲁ICP备05024473号
技术支持:县信息中心 网站维护值班电话:0533-6967090 电子邮箱: xxzx7090@126.com
强烈建议使用 IE6.0 以上浏览器 不低于1024*768分辨率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